新型农业主体
信息发布者:邓想凡 2017-11-24 20:56:26 转载
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的小规模、自给半自给农户家庭经营提出的,克服了后者在规模经济、要素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缺陷,具有经营规模较大、劳动生产率较高、商品化程度高等特征;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,建设有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背景下提出,既要有较高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,也有要适合我国人多地少,不能盲目追求经营规模,而是要规模经济和土地产出率并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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